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宣传工作的通知
闽委教办宣〔2013〕22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教发〔2013〕4号),今年3月1日,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的通知》(闽委教宣〔2013〕11号),就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深入开展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做出全面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各高校积极响应,在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下功夫、出实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工作开展不平衡的情况。一些学校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的有关要求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宣传倡导“光盘行动”氛围不够浓厚,餐桌浪费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为持续推进“光盘行动”,建设节约型校园,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到,深入开展加强节约型校园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的具体举措,也是教书育人、立德树人的重要内容。勤俭节约办教育,建设节约型校园,有利于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使广大学生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养成勤俭节约习惯,促进青少年一代健康成长;有利于促进学校节约能源资源,降低办学成本,提高办学效益,促进学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全社会形成勤俭节约的文明风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各地各高校要充分依托校内媒体,多形式、多途径在广大师生员工中大力开展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持续营造反对铺张浪费的校园氛围,积极培育节约型校园文化。要制定文明用餐规范,继续深化“勤俭节约、反对浪费、文明用餐”的文明食堂创建活动,大力倡导吃完所购食物、不留剩饭剩菜的“光盘行动”。要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宣传报道高校开展这项活动的情况及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三、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请各高校将部署开展建设节约型校园和“光盘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及典型事例,形成书面材料(2000字左右),于5月3日前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传真:0591-87846705;电子信箱:xcb87091278@163.com;通信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62号,邮编:350003。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