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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关于调高固定资产入账金额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2/27 00:00:00浏览人数:

 

各系、部、处室、图书馆: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对《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进行了修订。根据“第四十二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规定,我校固定资产入账金额由原来500元,调高为1000元。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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