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处

您当前位置: 首页 >> 制度建设 >> 正文

福建商学院水电工管理办法(试行)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30 00:00:00浏览人数:

为规范学院水电工管理,激励水电员工遵守相关工作规定、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学院水电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岗位职责

1.加强思想政治理论学习,自觉了解校情,遵守学院的制度和纪律。

2.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主观能动性,热情、热心地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认真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学院供水、供电系统,对水电的配送部门、设施设备、线路等了如指掌。

4.严格遵守水电工操作规程,持证上岗。按照规范操作要求,对高、低压配电间要经常巡视,打扫卫生,注意防火、防潮、杜绝一切事故发生,确保设施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5.定期检查、检修水电设施设备,把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水、电、广播、监控、阴井管道等重要设施的正常运转,遇有故障做到随叫随到,及时组织抢修。

6.坚持每天巡检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水、电设备使用情况,定期完成自查,做到自查有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并收集、保管好业务资料,做好存档工作。

7.坚持原则,坚决纠正一切违规用电、用水行为,严格登记、收费制度,杜绝长明灯、长流水,节约用水用电,降低能耗。

8.按时完成学院水电抄表、计费工作。经常巡视学院用电用水情况,杜绝水电的跑、冒、滴、漏现象。对每月的水电数据进行仔细检查,对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并做出合理解释。

9.执行学院“节约办学”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严格按学院规定,对维修工具、仪器、零配件等要妥善保管,规范使用,不得随意拿出学院或出借他人。

10.学院举行重大活动如开学典礼、毕业仪式、大型会议、考试场地等应根据主办单位需求,事先作好水电准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11.做好偶发性、临时性和突击性事件的紧急处理工作。

12.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值班制度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2.保证值班室有人在岗,电话、手机畅通;

3.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4.做好交接班情况记录和工作衔接。

第三章 违纪处理制度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请假每月累计多次,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3.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考核方式

1.后勤管理处聘用临时工的工资分为两块,一块为基本工资,另一块为绩效工资;

2. 后勤管理处聘用临时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由考核产生,工资的造册由后勤管理处;

3.学院和后勤管理处领导接到学生举报水电维修情况后,将派人调查,并给予批评教育,在必要情况下报送分管校领导;

4.多次考核不合格的维修临时工将予以调整;

5.学院聘用水电工的绩效工资等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上一篇: 福建商学院绿化管理办法(试行)
下一篇: 福建商学院饮食卫生检查办法(试行)